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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登记管理刍议
作者姓名:张卫东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安县工商局
摘    要:一、对企业注册资全的再认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的这一概念,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与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不适应.我们必须对注册资金进行再认识,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注册资本金概念,改革现行的注册资金登记管理办法,在“将本求利,以本负亏”的原则下,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金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现代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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