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转变职能 深化价格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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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晓明.积极转变职能 深化价格改革[J].中国经贸导刊,2014(13):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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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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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咸宁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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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大幅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能下放的定价权一律下放。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咸宁市物价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领物价工作,积极推动职能转变,增强改革的主动性,提升调控的前瞻性,强化监管的公正性,突出服务的针对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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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改革 转变职能 中部欠发达地区 三中全会 价格总水平 市场决定 政府定价 物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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