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学教育与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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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琦 张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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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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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以本科法学教育为主,其基本定位是法学通识教育,亦即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为目标.总体来说,是一种以教为本的应试教育,如今越来越体现出其不足和缺陷,不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而美国法律诊所的引入,为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注入了新的力量.我们应该在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保留与摒弃的基础上,将其与法律诊所教育融合,吸收法律诊所教育的有益部分,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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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诊所教育 传统法学教育 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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