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推进输配电改革需视电力改革客观条件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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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怀颖,于念.何时推进输配电改革需视电力改革客观条件考量[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9,5(7):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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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怀颖 于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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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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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于念:本质上讲,输配电定价方法可分两种,成本法和市场法。我国现行成本法,但实际输配电价演变的基础是销售电价倒减上网电价得输配电价。这种倒推算法客观上导致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比例较小。我国输配电价的产生源自2002 年。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必然要求独立输配电价格机制。而电力工业长期以来存在“重发轻供不管用”倾向,与电源建设相比,电网建设严重滞后,计划时期投资低,遗留的发、输、配电资产配比不合理,主干网架薄弱,区域调节能力低,线损率高。这种情况反过来降低了电网环节本身的盈利性,经济效益低,投资环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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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价改革 上网电价 客观条件 电力工业 输配电价 销售电价 定价方法 电力改革 成本法 服务费用 |
收稿时间: | 200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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