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银行贷款成为高利贷的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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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振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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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行湖南桃江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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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近年来,在部分农村地区,民间借贷活跃,高利借贷现象突出,甚至出现了专门从事高利借贷活动的“掮客”,他们不是利用自己的自有资金进行民间个人借贷,而是通过三种方式获取资金:一是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是非法集资;三是巧立名目从银行获得贷款。前两种是惯用的手法,随着国家对金融“三乱”治理整顿力度的加大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的加强,这两种现象已基本消灭。令人担心的是第三种情况,即利用银行贷款来进行高利贷活动。有的是个人利用抵押担保等形式,从银行或信用社办理到各种形式的贷款,他们不是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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