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准备金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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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帆,初霞,罗延博.四项准备金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影响[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4(20):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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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帆 初霞 罗延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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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 [2]黑龙江省粮食设计院 [3]黑龙江龙誉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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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底,财政部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紧接着中国证监会又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类股份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我国对境外上市公司、H股、B股公司的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同时要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它应收款。这一改革,使会计的“谨慎性”、“配比性”、“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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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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