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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企业和行使管理职权
引用本文:刘雪来,张海斌.依法治理企业和行使管理职权[J].现代企业,1998(6).
作者姓名:刘雪来  张海斌
作者单位:宝鸡县五二信箱 (刘雪来),宝鸡县五二信箱(张海斌)
摘    要:我国新的《刑法》施行,是建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大步骤.新《刑法》中大量增加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对其破坏行为和行为人予以刑事制裁的条款,这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熟悉新《刑法》,依法治理企业,依法行使各种管理职权,使我们的企业——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刑事主体的地位新《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明确界定了若公司和企业触犯刑律,即为单位犯罪,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要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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