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木材的集中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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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俊慰.试论木材的集中统一管理[J].林业经济问题,1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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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俊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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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宁县木材采购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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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木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森林的一条重要措施。这对于有计划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断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 我国是个少林的国家,现有森林十八亿亩,每人平均不足二亩,仅相当世界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森林复盖率在全世界排列第一百二十位。年木材产量平均每人仅零点零五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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