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型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适用之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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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益平,周荃.回购型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适用之透视[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3(6):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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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益平 周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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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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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融资租赁回购合同是一种新类型保证合同,具有非典型担保的特征。在法律适用方面,不能单向适用担保法相关规定,而是应分别适用为调整担保合同与所有权转让类合同所设的法律规定。即在“支付回购款”的约定中,原则适用担保法有关保证的法律规定;在“所有权转让约定”中,原则适用合同法分则部分与物权法关于所有权转让及交付的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厂商提出的抗辨意见,则应结合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后做出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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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购型融资租赁 法律适用 非典型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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