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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款』核算当规范
引用本文:刘海军.『垫款』核算当规范[J].农村财务会计,2013(7).
作者姓名:刘海军
摘    要:在日常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中,经常发现村集体有"垫款"业务发生,大多存在于集体经济薄弱,又必须开支的村中.由于村里没有资金,但又必须开支,大多由村干部先用自己的资金予以垫付.在这里村干部因村务事项先用自己的款项"垫款"支付,实际上是村集体向村干部的一种借款,是村集体的一项负债.村会计在对这类业务进行处理时,大致有两种做法:一是村里没有收入资金前不记账,先由"垫款"入自行保存支出单据,待村里有了资金后"垫款"人再报账领取垫付资金.二是记账做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时,有的会计记入了"应付款"科目,有的记入了"内部往来"科目,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根据"垫款"支出事项,借记某科目,贷记"应付款"或"内部往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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