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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款”账户应及时清理结账
引用本文:肖义媛,刘以宏.“暂存款”账户应及时清理结账[J].农村财务会计,2013(7).
作者姓名:肖义媛  刘以宏
摘    要:暂存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暂存款按规定应以实际发生额记账,并及时清理结账,应转作收入的,要及时转入收入账户,不能长期挂账.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核算存在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容易导致单位违规操作,使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甚至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 一、暂存款账户核算收支 一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上级补助及拨款收入表述不明确,实际工作中当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给予经费支持、拨付项目补助和配套经费时,因资金的来源、性质财会人员不甚清楚,为简化程序直接列入"暂存款"账户中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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