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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担保制度探讨——试论《公司法》第16条及其对商业银行信贷担保审查的影响
引用本文:张红洁,李倩.新《公司法》担保制度探讨——试论《公司法》第16条及其对商业银行信贷担保审查的影响[J].安徽农村金融,2008(3):76-78.
作者姓名:张红洁  李倩
摘    要:近日,我行信贷客户A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由其母公司B提供保证担保。B公司是我国一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具备很强的担保实力,但B公司的章程中未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规定,围绕B公司是否应提供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议的问题,产生了相左的两种意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大家对2005年10月27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理解不一致。

关 键 词:《公司法》  担保审查  银行信贷  第16条  担保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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