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处理与政府责任——以山东省茌平县农村地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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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允春喜,李阳.农村垃圾处理与政府责任——以山东省茌平县农村地区为例[J].南方农村,2010,26(3):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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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允春喜 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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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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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海洋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OUC-SRTP)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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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城乡之间巨大差距表面上体现为经济方面的不平衡,但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公共服务的落差。通过对山东省茌平县农村地区垃圾处理方式的问卷调查,得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不容乐观。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政府对垃圾处理的重视、投入和宣传力度不够,农村依然靠简单焚烧、堆积、掩埋等传统方式来处理垃圾,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需要政府承担主导责任,同时辅之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借助社会组织力量的参与,全方位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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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 垃圾处理 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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