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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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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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商务秘书系,河南,郑州,45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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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借鉴医学院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相关的法律活动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育方式。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诊所式法律教育有其特有的优势:有助于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具体实践中,诊所式法律教育可采用代理真实案件法、角色模拟法等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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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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