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一轮“儒法互用”在伦理建构中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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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锐 王佥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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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哈尔滨1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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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21023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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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法互用是中国思想界的早期传统。新一轮儒法互用即是在人类社会中施之以统一的社会要求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以善作为社会理想统领个人情感。前者以理性为依据,确定并分配了社会权利;后者以情感为支撑,在善恶判断中使个人得以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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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法互用 情感 理性 安身立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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