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之人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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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军,滕自强.帮工之人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J].道路交通管理,2008(3):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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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军 滕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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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8日,夏某父亲病故。因要将父亲灵柩运回老家江苏省如皋市,夏某便请程某等人帮助抬送灵柩,同时请邻居林某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灵柩。出发那日,电动车发生故障,林某对车辆进行了修理。当晚,一行人在夏某家吃过晚饭(席间程某喝了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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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连带责任 电动三轮车 如皋市 江苏省 电动车 父亲 车辆 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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