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认帐 法院推定应赔 |
| |
引用本文: | 童轩,铜民.保险公司不认帐 法院推定应赔[J].道路交通管理,2006(6):39-39. |
| |
作者姓名: | 童轩 铜民 |
| |
摘 要: | 2004年7月8日,江苏省铜山县彭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载乘两人,与徐州市沛县某粮管所李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彭某身受重伤,另两人轻伤。交警认定彭某有多种违法行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因急需医疗费,彭某在尚未治疗终结时向铜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沛县某粮管所
|
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保险公司 违法行为 铜山县 医疗费 江苏省 小客车 沛县 徐州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