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资本化影响及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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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一淮,吴要毛.借款费用资本化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会通讯,2008(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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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一淮 吴要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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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2]浙江省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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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规定及其差异
(一)税法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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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费用资本化 企业所得税法 资本性支出 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活动 销售状态 无形资产 竣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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