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产权房类型、成因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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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学知 陈泽勇 冯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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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四庭;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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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市小产权房因原土地类型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形式,包括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审批批准后建房、合作建房等类型;由于自2004年开始深圳土地实行国有化,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从而使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上设立的用益物权也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土地之上的小产权房也各有特性。深圳在清理小产权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判断小产权房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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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产权房 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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