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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法用法的一些认识
引用本文:蒋世绩.对学法用法的一些认识[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5(3):39-41.
作者姓名:蒋世绩
作者单位:广西农村金融学会顾问
摘    要: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于是,治国有宪法、民法、刑法……等,治理产业有公司法、企业法、银行法………等,治理一个单位直至个人行为有各种规章制度……等,这些都属法的范畴。可以说:一个正常有序的社会生活,处处都离不开法。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严肃问题,是要弄清:根据我国国情,历史化以至于现有的主客观条件需要,究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概言之,它必须适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外环境的需求,它必须传承我国优越历史化,发挥道德伦理观对法治的良性影响和作用。这样才能为今天学法、用法从根本上提供一个坚实基础,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学法而后知法,知法才能自觉地守法,有效地用法。

关 键 词:用法  学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认识  统治阶级意志  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  国家强制力  主客观条件  行为规则  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  规章制度  个人行为  社会生活  法治体系  内外环境  公司法  企业法  银行法  伦理观  治理  才能  知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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