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法用法的一些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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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世绩.对学法用法的一些认识[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5(3):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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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世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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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农村金融学会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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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于是,治国有宪法、民法、刑法……等,治理产业有公司法、企业法、银行法………等,治理一个单位直至个人行为有各种规章制度……等,这些都属法的范畴。可以说:一个正常有序的社会生活,处处都离不开法。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严肃问题,是要弄清:根据我国国情,历史化以至于现有的主客观条件需要,究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概言之,它必须适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外环境的需求,它必须传承我国优越历史化,发挥道德伦理观对法治的良性影响和作用。这样才能为今天学法、用法从根本上提供一个坚实基础,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学法而后知法,知法才能自觉地守法,有效地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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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法 学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认识 统治阶级意志 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 国家强制力 主客观条件 行为规则 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 规章制度 个人行为 社会生活 法治体系 内外环境 公司法 企业法 银行法 伦理观 治理 才能 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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