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法”修改为契机 引领政府采购治理模式的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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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民锦.以“两法”修改为契机 引领政府采购治理模式的转换[J].国有资产研究,2014(1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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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民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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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法规税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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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深刻地关系到对公民财产权利保护以及政府财政行为约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规范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两法")同时修改并分别以十二、十四号主席令发布实施,标志着构建政府采购新型治理模式正当其时。从"管理"上升为"治理",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仅获得了更为系统、更为全面的改革路径,还更加强调了政府采购授权机制,授托责任,透明度、预见性和参与性。"治理"是围绕"规则、合理、问责"的核心要素而不断演进的法治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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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法》 治理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修改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经济宪法 行为约束 政府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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