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确厘清“不征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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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伟.要正确厘清“不征税收入”[J].税收征纳,2009(3):1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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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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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有三种类型,即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于企业涉及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项冒多种多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针对某类具体项目的收入是否界定为不征税收入一直是纳税人咨询和关注的热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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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入 征税 《企业所得税法》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性资金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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