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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资产盘点结果会计处理的思考
作者姓名:赵辉
作者单位:赵辉(山东省临沂市兰州区审计局)
摘    要:财产清查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现金进行实物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查询和核对,查明实存数同账存数是否相符.实务中对盘盈、盘亏资产的会计处理需要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先调资产,做到资产的账存数与实存数相符,将财产盘盈、盘亏的差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第二步,查明财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报经单位主管做出处理决定后,区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转入损益.对于流动资产而言,即处理盘盈的流动资产时,冲减管理费用;处理盘亏或毁损的流动资产,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剩余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资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列入"营业外支出一一非常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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