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从天降纠纷起消协调解笑颜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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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宁宁.礼从天降纠纷起消协调解笑颜归[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11):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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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宁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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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9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山路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谭先生等7人的投诉电话,称其从报纸上看到某大商场为店庆举办“礼从天降”的派发礼品活动,一大早赶来,拿到礼券后才发现,要拿礼先要消费600元。面对如此前提条件,情感上不能接受。双方已在商场内争执不下半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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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青岛市 告知义务 促销手段 广告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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