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直接市场法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估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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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周其文.基于直接市场法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估算研究[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4(1):157-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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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 周其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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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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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资助项目“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污染损失评估指标与评价方法研究”;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项目“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司法鉴定经济损失估算实施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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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直接市场法是运用估算对象的市场价格计算经济损失的估算方法,该方法客观、直接、争议小,是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估算过程中的首选方法。通过直接或间接运用直接市场法估算农业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能够较为准确、真实地反映各项损失的经济价值,有利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科学、公平、及时、高效、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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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生物 农业环境 直接市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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