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取得初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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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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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铅山县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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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铅山县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重点抓住三个环节:一是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收费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避免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二是根据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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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铅山县 项目 乱收费行为 “阳光工程” 主管部门 财政 价格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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