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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税务稽查工作中的证据
引用本文:晋勇.谈谈税务稽查工作中的证据[J].税务纵横,2003(12):121-123.
作者姓名:晋勇
摘    要:证据学理论上证据的定义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事实。依此推之,税务检查的证据,就是能证明税务案件真实情况的—切事实,是税务检查机关对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进行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税务稽查证据可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外部证据是对纳税人、税务案件当事人有关纳税隋况调查时取得的证据,如财务刽十核算资料,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同协议,中介机构的评估审计报告,现场

关 键 词:税务稽查工作  证据  纳税人  中国  取证工作  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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