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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参与式教学中如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包桂兰.《经济法》课程参与式教学中如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J].财经界(学术),2014(6):277-277.
作者姓名:包桂兰
作者单位:通辽职业学院
摘    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的必修课,也是重要的基础课之一.《经济法》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只注重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相当一部分学生学习观念淡薄,学习主观能动性差.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做到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采用自主探索、主动实践、体验生活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由不愿意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关 键 词:《经济法》课程  学生  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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