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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审计调整及其账务处理
引用本文:崔宏,李素云.谈审计调整及其账务处理[J].新智慧,2001(4).
作者姓名:崔宏  李素云
摘    要: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 ,发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财务会计法规有重大不一致时 ,应建议企业进行调整 ,以使会计报表所载信息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由于有关审计调整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规之中 ,致使不少注册会计师对此缺乏系统、明确的认识 ,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一初步探讨。一、审计调整的特点审计调整是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审计差异进行的调整。具有如下特点 :1.调整主体的双重性。审计调整的主体包括两方面 :一是注册会计师在为取得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数据而编制试算平衡表时对审计前会计报表进行的调整 ;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对账务进行的调整。调整主体不同 ,相应地其调整处理也不相同。2.调整性质的非强制性。审计调整是注册会计师履行的一项建议职责 ,调整与否的决定权在被审计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调整建议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需要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 ,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以及如何反映。3.调整事项的重要性。对于不重要的事项 ,包括审计差异事项 ,被审计单位可以不予调整或作简化调整 ,注册会计师则可以不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 ,或在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情况下也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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