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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治理中债权人治理权的前置
引用本文:李伯圣.论公司治理中债权人治理权的前置[J].扬州大学商学院学报,2005,9(1):61-65.
作者姓名:李伯圣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管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摘    要:中国企业的债权人的“人权”状况令人堪忧,债权人权益屡遭侵犯。《破产法》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侧重事后,是在债权人权益已经遭受很大损失的前提下的一种亡羊补牢之术。债权人权益屡遭侵犯的原因涉及社会因素、体制因素和法制因素等,但关键是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根本途径是使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并使治理权由事后转向事前。

关 键 词:债权人权益  公司治理  债权人治理权  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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