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错误与挪用错误的划分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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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润青,魏根良.贪污错误与挪用错误的划分界限[J].农村财务会计,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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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润青 魏根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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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贪污错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轻的贪污行为。个人贪污数额超过五千元或情节较重的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错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数额较小,危害不大的挪用行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危害较大的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错误和挪用错误都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害公共财物所有权的错误,但是二者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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