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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品条码》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最近在南京出席全国商品条码标准宣贵会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负责人说,商品条码有了强制性标准,今后凡不符合该强制性标准的,将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经济处罚。据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1年5月17日批准发布的全国第一部关于商品条码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通用商品条码》在实际应用中,商品条码重码。条码颜色选择错误、印刷位置错误、印刷尺寸超差、使用码制错误及拒读、误读现象等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已不能适应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工作的发展需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此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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