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日常宁波
摘    要:正宁波市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4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