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财政转移支付模式选择财政转移支付从拨款主体与受拨者的级次关系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支付,表现为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各种补助;另一种是同级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表现为富裕地区将高出平均水平的部分财力直接拨付给落后地区。此外,还有自下而上的转移支付,如我国的体制上解,但这种情况在规范的分税制中是极为少见的,可以不予考虑。若以此为标准来划分转移支付模式,则理论上存在三种模式,即纵向转移支付模式、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和纵横结合支付模式。在实践中,单一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难以施行,因为放弃中央政府的调节,完全由地区间进行转移支付安排,不仅协调成本高,而且实施中障碍也很多。因此,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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