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银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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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晶,刘鑫,韩勇.对国有商业银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J].活力,2005(9):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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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晶 刘鑫 韩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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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齐齐哈尔161000 [2]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150001 [3]湖南大学会计学院,长沙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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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我国决定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并发布了《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5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全面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其中大型企业应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此背景下,应充分认识国有商业银行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必要性,要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到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下就加强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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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商业银行 总法律顾问制度 队伍建设 约束机制 监督机制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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