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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固定资产新《准则》
引用本文:刘殿庆.浅议固定资产新《准则》[J].江苏商业会计,2007(2):13-15.
作者姓名:刘殿庆
作者单位:河北省大城县经贸局
摘    要: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会计业务的处理做出了与时俱进的规定,既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又适应了我国会计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新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将取代原《企业会计制度》和2001年颁发的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为了加深理解,正确执行新准则,本对该准则的变化及理解谈谈粗浅认识。第一段]

关 键 词:企业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国际化  与时俱进  会计业务  经济发展  会计处理
文章编号:240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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