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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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宣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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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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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服务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法律没有做出规定。多年来,因服务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为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2000年7月8日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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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务业 假冒伪劣产品 违法行为 行政责任主体 产品质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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