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田制”有利于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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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亚仑.“股田制”有利于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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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亚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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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山西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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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仅束缚了土地的自由流转,也阻碍了农民的自由流动,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股田制”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形式,有利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素质,推动农村过剩旁动力转移,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在我国各地的实施已经证明其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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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田制 产权制度 剩余劳动力 农业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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