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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解决
作者姓名:张红  蔡伟伟
作者单位:解放军炮兵学院,合肥工业大学
摘    要:我国应实行租赁权登记与租赁权声明并存制度,以解决“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时二者的冲突;对于“抵押在先,租赁在后”的情况,租赁应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

关 键 词:抵押  抵押权  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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