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代理出口方式偷逃税款的两种情形及应对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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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洪勇.以假代理出口方式偷逃税款的两种情形及应对手段[J].财务与会计,2009(3):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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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洪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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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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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受托企业)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出口税收业务,其特点是:受托企业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并承担相应责任,而价格和其他合同条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委托企业,出口盈亏和履约责任也最终由委托企业承担。自1995年7月1日起,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改由委托企业申报办理,而受托企业则在出口货物实际结汇后,凭相关单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交由委托企业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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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理出口 出口方式 偷逃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 外贸企业 委托企业 对手 出口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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