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使信用社充满活力——长泰县农村信用社工资改革的调查 |
| |
作者姓名: | 黄巧梅 |
| |
作者单位: | 漳州市农业银行 |
| |
摘 要: | <正> 长泰县农村信用社1992年以来实行了工资改革,由原来的固定工资加奖金的报酬形式改为按月存款平均余额的万分之十和贷款利息收回数的百分之九计提各月工资总额,将职工的总报酬与信用社的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全县实现社社盈余,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建社以来最好水平,国家增收税利11.05万元,比1991年增长35.16%;集体增加积累25.30万元,增长38.7%;职工人均收入增加1388.88元,增长59.53%。取得了国家、集体、个人皆受益的显著成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