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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完善设想
作者姓名:裴淑红
作者单位:北京城市学院
摘    要:《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符合条件的已使用固定资产可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目前实务界对此有三种会计处理方法,本文认为均存在不妥之处。

关 键 词:未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  固定资产清理  政府补助  征收率  销项税额  完善设想  会计处理方法  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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