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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商标代理组织实行执业保证金制度
引用本文:雷光程.应对商标代理组织实行执业保证金制度[J].中华商标,2004(10):47-48.
作者姓名:雷光程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摘    要:2003年4月30日之前,我国对商标代理组织的设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下,全国的商标代理组织在最多时也仅有147家。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取消以后,商标代理组织的设立曾一度放到省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商标代理组织迅速增长到1200家。

关 键 词:商标代理组织  执业保证金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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