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视角下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民事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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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静.审计法视角下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民事责任研究[J].现代审计与会计,2023(3):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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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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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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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富民兴疆方略下新疆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20BFX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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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券法在2019年修订并颁布实施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逐渐成为抑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此次研究从财务报告目标与审计目标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合同关系、审计报告的合理保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要求等相关方面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责任进行研究,以此为基础,辨析会计师事务所在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之后,进一步区分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过责情形,并分析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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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不实报告 审计报告 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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