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所有制不是一个简单的法权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问题,而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占有者)与生产过程中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没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支撑,就没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方式,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全民所有制与公司制是两个论域完全不同的概念, “混改”和“公司制”不等于取消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对国有经济来说,不控股企业,就没有实际支配权,支配权与所有权配套,才能保证实现符合所有者利益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作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目标,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的宏观层面反映,具有高于国有企业个体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需要有一系列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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