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资讯
摘    要:<正>国资委发文敲定国有股股改审核程序《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最近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须在国有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证券交易所前组织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审核.通知规定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受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应当审核、查阅以下材料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论证报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非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协商意见;上市公司上年年度报告和最近一期季度报告.通知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上述材料后,同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应当出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股权管理备案表》,而国有控股股东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后方可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资讯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