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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
摘    要:[本刊讯]交通部财务会计司以财综字[1992]115号文于1992年5月20日转发了财政部(92)财工字第120号文,《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现将该文刊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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