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26岁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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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宇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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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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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份来自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调查表明,近三年来,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查处的30岁以下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案件共19件,这些作案人的平均年龄只有25.6岁,年龄最小的仅有19岁,这一现象也被称之为“26岁现象”、无独有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00年查处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30岁左右的有54人,占25.5%,与1999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很显然,年轻化正成为职务犯罪的一个新动向.人们在对这些犯罪分子痛恨和惋惜的同时,也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些年轻人在仕途上都还可以有很长的路可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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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检察院 贪污 国家公职人员 挪用公款案件 作案 受贿案 查处 平均年龄 浅析 年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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