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多地少,仅用占世界1/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多的人口。党和政府一直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问题。尤其我国1998年以来,从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到推进“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改革措施,放开销区粮食收购市场,及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试点,我们一直在探索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都提出,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2004年2月中央发布了“一号文件”强调,决定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并且提出了对粮食主产区实行直接补贴和实行减免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的政策。2004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并且通过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宣布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指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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