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项措施” 强化项目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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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继华,张爱国.突出“四项措施” 强化项目管护[J].山西财税,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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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继华 张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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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治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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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秋十月,在潞城市随处可见平坦的田间机耕路,长长的防护林带,白色的机井防护台和繁星般遍布田间的给水栓,这是七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成就的标志。潞城市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共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新打机井80眼,新增地埋式自流管道160公里,建设各类渠系、管道建筑物630多处,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营造防护林5.6万株,装备农业技术服务站9个。这些工程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各项目区综合开发的工程之所以能持续发挥高效益,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强了建设后的管护工作。潞城市综合开发七年,坚持从四个方面强化项目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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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区 输水管道 公益性基础设施 电灌站 国有资产 管护 明晰产权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工程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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