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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项措施” 强化项目管护
引用本文:王继华,张爱国.突出“四项措施” 强化项目管护[J].山西财税,2011(11).
作者姓名:王继华  张爱国
作者单位:长治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摘    要:金秋十月,在潞城市随处可见平坦的田间机耕路,长长的防护林带,白色的机井防护台和繁星般遍布田间的给水栓,这是七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成就的标志。潞城市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共改造中低产田3.5万亩,新打机井80眼,新增地埋式自流管道160公里,建设各类渠系、管道建筑物630多处,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营造防护林5.6万株,装备农业技术服务站9个。这些工程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各项目区综合开发的工程之所以能持续发挥高效益,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强了建设后的管护工作。潞城市综合开发七年,坚持从四个方面强化项目管护。

关 键 词:项目区  输水管道  公益性基础设施  电灌站  国有资产  管护  明晰产权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工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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